中国政府网
新疆政府网
喀什政府网
当前位置:
网站首页
>>
信息公开
>>
人事信息
>>
人事任免
>> 正文
岳政任字〔2017〕3号
岳普湖县政府网
发布时间:2017-08-24
文章来源:岳普湖县政府网
浏览次数:
2017-08-24 12:53:45
岳政任字〔2017〕3号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国营农林牧场、县直机关各单位:
经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:
任 命
李云友提同志为县发改委副主任;
丁大伟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;
张俊刚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;
孟远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;
刘兵同志为县招商局副局长。
免 去
王宁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孙法伟同志县发改委副主任职务;
程虎同志县招商局副局长职务;
刘坤同志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;
许崇军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;
蔡文源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;
高岩同志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职务。
2017年3月28日
上一篇:
岳政任字〔2018〕1 号
下一篇:
岳政任字〔2017〕2号
开办:岳普湖县人民政府 主办:岳普湖县政府办公室
承办:岳普湖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电话:0998-6822400
ICP备案号:新ICP备1100205 政府网站标识码:6531280002
新公网安备65312802018101号